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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宇股份: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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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郭著名先生的辞职报告,郭著名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辞职报告须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郭著名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郭著名先生上述职务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5 年 4 月 2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郭著名先生及其配偶和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份。郭著名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的努力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顾桂新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顾桂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顾桂新先生属于“董事、监事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况,其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聘任理由如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下:

  1、顾桂新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22年4月19日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2年4月20日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核查,顾桂新离任后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2、顾桂新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熟悉公司业务且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及上市公司相关任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聘任其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顾桂新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顾桂新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0-86279909;

  传真:0510-86279909;

  邮箱:sygf@shenyucable.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高新区长山大道 22 号。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附件:顾桂新先生简历

  顾桂新,男,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锡分所副所长,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现任江苏天臻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宏宝工具有限公司财务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顾桂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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