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5-011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项目
经 2016 年 10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1 号文核
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194,74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27,310,82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7,429,18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6)010131 号验资报告
审验。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经 2021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2021)3837 号文核准,
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 14,267,583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893,698.5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7,739,516.4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3,154,182.01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10008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毕,无余额,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时间 金额(元)
2016 年 10 月 27 日募集资金总额 194,740,000.00
减:发行费用 27,310,820.00
2016 年 10 月 27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67,429,180.00
加:以前年度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 10,700,000.00
加:以前年度理财收入 4,504,953.43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5,013,751.80
减:置换以前年度一般户中代支付的发行费 10,700,000.00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31,773,116.56
减:光纤传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397,293.90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26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260,000,000.00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12,696,000.00
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719,000,000.00
减: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回金额 719,000,0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081,474.77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50,134.65
减:光纤传感智能监测系统产业化升级募投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8,648,284.31
时间 金额(元)
减: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3,483,325.1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余额
94,905,058.77 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时间 金额(元)
2022 年 3 月 4 日募集资金总额 420,893,698.50
减:发行费用 7,739,516.49
2022 年 3 月 4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3,154,182.01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6,199,387.25
减: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直接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80,571,927.50
减: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12,960,423.07
减:补充流动资金 17,786,353.68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40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200,000,000.00
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支出 320,000,000.00
加: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收回 320,000,0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8,034,865.01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647,318.49
减: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直接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8,936,646.46
减:智慧消防物联平台建设项目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5,840,478.27
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收回 20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200,000,00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4,905,058.7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
建设完成,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公司与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1、首次公开发行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余额(元)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已注销
武昌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