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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环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7


证券代码:300547        证券简称:川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上午 10 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
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 日前以电话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琦超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政策和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同意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经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4,226,543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期权行权、回购注销股票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限售期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川环科技(华东)智造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96,309.28            8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6,309.28          100,000.00

  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发行方案基础上,编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分析,并编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编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分红决策与监督机制,保障投资者合
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性和可持续性,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