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静、刘沛然、刘晓昕及刘孝朋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刘晓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所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27.78%减少至 26.80%,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其他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2025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 日期间,股东刘晓昕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006,885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2,107,6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7.78%变动为 26.80%,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陈静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号**大厦*栋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刘沛然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号**大厦*栋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刘晓昕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号**大厦*栋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刘孝朋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启潮路***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 日
2025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 日期间,股东刘晓昕通过集中竞价
权益变动过程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006,885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2,107,68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由 27.78%变动为 26.80%,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
股票简称 朗科智能 股票代码 300543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300.69 万股 0.98%
合 计 300.69 万股 0.9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511.46 27.78 8,210.77 26.8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23.26 10.19 2822.57 9.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88.20 17.59 5,388.20 17.5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其他股东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持有本公司股份 9,63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15%)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刘晓昕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063,700 股(占公司总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股本 1%)公司股份;刘晓昕女士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进行(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5 年 9 月 2 日),其中集中竞
价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
截至目前,刘晓昕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中的数据仅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结果可能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