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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1

友讯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3-044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崔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滇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张滇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滇生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鉴于张滇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滇生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张滇生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成湘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公司
提名委员会审核,其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成湘东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成湘东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2023年发布或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章程》(2023年11月)、《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2023年发布
或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2023年发布或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2023年发布或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2023年发布或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2023年发布或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2023年发布或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2023年发布或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2023年发布或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2023年发布或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团队目前已被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吸收合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在审计委员会已对其进行了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3年相关审计具体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

                      成湘东先生个人简历

    成湘东,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邮电学院无线电工程系毕业、南京大学工程硕士。1996年7月至2019年8月曾先后就职于惠州市邮电局、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惠州市管理处、惠州市信息产业局、惠州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惠环街道;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就职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智慧城市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云网战略顾问;瑞石数据(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

  成湘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目前,成湘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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