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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飞凯材料: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第 11 次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042,529.2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8,957,470.71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 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086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25,2021-053,2022-145,2023-072,2023-076)。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江苏和
 成年产 280 吨新型液晶材料混配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 50 吨高性能混
 合液晶及 200 吨高纯电子显示单体材料项目”、“年产 120 吨 TFT-LCD 混合液
 晶显示材料项目”、“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募集  已使用募集 未使用募集
号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江苏和成年产280吨新型液晶材料混配及研发  19,282.00  13,590.06    6,740.38
    中心建设项目

 2  年产 50 吨高性能混合液晶及 200 吨高纯电子  11,307.00      528.85  10,564.76
    显示单体材料项目

 3  年产 120 吨 TFT-LCD 混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11,095.00    4,895.38    6,599.23

 4  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9,512.00      546.74    9,396.60

 5  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6,555.00    1,491.13    5,280.21

 6  补充流动资金                              24,749.00  24,749.00          --

                  合计                      82,500.00  45,801.16  38,581.18

  注:“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因受市场需求和建成产能等因素影响,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终止该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后所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其他募投项目中使用,目前该部分募集资金仍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6,182.95 万元(包
含前期已变更募集资金项目“10000t/a 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累计使用的人民币 381.78 万元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8,581.18 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未赎回余额为人民币 7,450.0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在募集资金账户中储存。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均已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 3 亿元(含)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均已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 3亿元(含)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均已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7,450.00 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额度。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在公司 2020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的推进建设中,根据项
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未到支付节点,存在暂时性闲置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投资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
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决策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亦发表了核查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签署相关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
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在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势等外部环境实时调整投资组合;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具体负责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必要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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