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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98 深市 飞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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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关于向安庆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5-121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安庆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额度内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兴凯”)的全资子公司安庆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兴凯”)以借款方式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 LPR 利率确定,单笔借款金额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管控、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可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安庆兴凯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安庆兴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 LPR 利率确定,每季度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借款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
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借款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后期具体借款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安庆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本次向安庆兴凯提供借款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安庆兴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庆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11MA2RB34A0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建彰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12 月 6 日

  住所:安庆市宜秀区中山大道 210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昆山兴凯 60%股权,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昆山兴凯 40%股权,昆山兴凯持有安庆兴凯 100%股权,安庆兴凯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安庆兴凯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合计                      8,658.27                  9,986.23

    负债合计                      3,744.87                  4,071.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13.40                  5,914.66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975.39                  4,650.44

    净利润                        335.68                      0.44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间接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9574949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金城

  注册资本:22,637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17 日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1397 号 A 栋 14 层 1401 室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上一会计年度,公司未向安庆兴凯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5、安庆兴凯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未签署)

  1、借款金额: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2、借款用途:日常生产经营周转或偿还贷款需要等;


  3、借款期限:12 个月,起始日期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上述借款的用途、利息、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双方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四、其他间接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安庆兴凯为昆山兴凯的全资子公司,昆山兴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鉴于安庆兴凯自身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昆山兴凯的其它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公司对安庆兴凯具有实质控制权,能够对其业务及资金管理实施有效风险控制,可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 LPR确定,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安庆兴凯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不影响自身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解决其业务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安庆兴凯为昆山兴凯的全资子公司,昆山兴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昆山兴凯的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向安庆兴凯提供相应财务资助,但基于公司的控股地位、安庆兴凯的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以及本次财务资助的有偿原则等因素,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已充分了解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已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保证上述借款能够及时收回,公司将密切关注安庆兴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对安庆兴凯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潜在的不利因素或风险迹象,公司将及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并督促安庆兴凯按时付息及偿还借款本金,进一步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六、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安庆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安庆兴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兴凯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公司此次向其提供借款系为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安庆兴凯另一间接股东长兴(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虽未提供同比例借款,但鉴于安庆兴凯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且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控制权。综合考虑公司的控股地位及安庆兴凯的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公司本次向其提供借款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安庆兴凯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一年期 LPR 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为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后期具体借款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安庆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安庆兴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公司此次向其提供借款系为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的控股地位及安庆兴凯的经营情况及履约能力,公司本次向其提供借款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安庆兴凯提供借款。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3,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借款,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