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9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82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82,500.00 万元,期限 6 年,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为 82,5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4,018,867.92 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810,981,132.08
元。另减除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023,661.37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8,957,470.71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086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中余额
项目 金额(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 118,332,054.87
2025 年募集资金使用及年中余额情况:
2025 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07,879,718.05
2025 年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入 1,428,922.61
2025 年产生的银行手续费 -6,072.57
2025 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未赎回金额 -43,300,000.00
2025 年度赎回之前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金额 109,300,000.00
1 本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文名称由“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英文名称由“Shanghai Phichem Material Co., Ltd.”变更为“PhiChem
Corporation”。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完成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
项目 金额(元)
2025 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0.00
2025 年使用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0.00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 77,875,186.8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监督和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同时公司亦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容进行修订更新。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公司被授权人申请审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必要时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报告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保管和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核查呈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庆飞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飞凯”)、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凯电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成显示”)和江苏和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成新材料”)根据项目需要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已终止募投项目资金投向暨购买 JNC
集团相关专利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已终止募投项目“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资金投向,并用于公司子公司和成显示购买 JNC 株式会社(以下简称“JNC”)及其全资子公司 JNC 石
油化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JNCP”)相关专利权(公告编号:2025-089)。
基于前述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变更后的实施主体和成显示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业务开展需要,
并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的授权,在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和成显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就上述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投项目“支付购买 JNC 与 JNCP 相关专利权的部分现金对价”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实
行专户管理,具体开设的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101041060000240711 支付购买 JNC 与 JNCP 相关专利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账户名称 项目名称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账户类别 开设日期 余额(元)
募集资金账户
江苏和成显 江苏和成年产280吨新型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示科技有限 液晶材料混配及研发中心 3101040160002255617 专用存款账户 2022.12.12 7,331,358.90
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建设项目
江苏和成新 年产 50 吨高性能混合液
星展银行(中国)
材料有限公 晶及200吨高纯电子显示 30021573288 专用存款账户 2023.5.30 5,329,211.19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司 单体材料项目
安庆飞凯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
材料有限公 有限公司上海嘉定 31050179360000003763 专用存款账户 2023.5.11 65,119,053.85
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司 支行
安徽晶凯电
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0301200000004787[ 说 明
子材料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