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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94 深市 天孚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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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2


 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19-054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天孚 JLC2,期权代码:036376,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 列入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2. 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2018 年 9 月 6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18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权激励所必须的全部事宜等。

    4. 2018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与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 2018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

    6. 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注销及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发表了审核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说明

  1.预留部分标的股票种类:股票期权。

  2.预留部分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0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508%。

  4.授予人数: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为 16 人。

  5.行权价格: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9.75 元/股。

  三、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天孚 JLC2

  2.期权代码:036376

  3.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19 年 10 月 22 日

  4.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各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激励对象      获授的预留股票期 权数量  占预留股票期权总数  占目前股本总额
                        (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共          30.00                  100%            0.1508%

    16 人)

      合计                30.00                  100%            0.1508%

  5.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 2019 年9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