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长药 公告编号:2025-101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原告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判决后,经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6日强制执行。本案涉案金额154,890,260.10元,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8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药控股”)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在地为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申请执行人(原告):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盛世景投资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士会。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7月2日、2025年9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诉讼公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三、诉讼进展情况
原告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
经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6日强制执行。法院责令公司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下列义务:向申请执行人十堰市盛世郧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本院(2025)鄂03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负担本案执行费222290元。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存在10起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1、原告安徽宏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安博制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被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0万元,并自2023年7月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的2倍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截止到2024年8月9日为4639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5年9月2日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2025年12月19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2、原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唐晏军劳动争议案。
原告不服十堰市郧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郧劳人仲裁字〔2025〕267号裁决书,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原被告之间自2017年8月3日至2025年7月23日不存在劳动关系;判决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工资287676.7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5年11月27日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5年12月29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3、原告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占邦劳动争议案。
原告不服十堰市郧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郧劳人仲裁字〔2025〕269号裁决书,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原被告之间自2013年12月13日至2025年7月31日不存在劳动关系;判决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工资73051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5年11月27日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5年12月29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4、原告苏州威尔达焊接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公司支付原告货款162500元及利息(利息以1625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19年7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暂计至2025年7月20日,为56307元);判令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货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5日立案。因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25年9月9日裁定冻结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19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2025年10月28日,法院判决如下: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苏州威尔达焊接设备有限公司货款162500元及利息(以162500元为基数,自2025年8月5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为标准计算);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苏州威尔达焊接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涉及的0.55万元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5、原告秦皇岛市泽亿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本金729.384627万元,并以此为基数,自2025年7月1日起至货款全部付清时止,按月息0.5%的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211900元;第一、二项诉请(暂计算至2025年6月30日)合计7505746.27元;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1日立案,并于2025年12月1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6、原告赵春梅与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被告,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2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2200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10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4%计算;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维权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50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0日立案,并将于2025年12月17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7、原告昆山翔华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货款4370700元;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利息162874.34元(以43707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现暂计算至2025年10月19日,具体以实际支付之日为准);判令被告二对前述诉讼请求一、二承担连带责任;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5日立案,并将于2025年12月11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因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25年11月10日裁定冻结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43707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8、原告秦皇岛市强远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货款61084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欠款及利息损失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二被告承担。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5日立案,并将于2025年12月11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因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25年11月3日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610847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9、原告秦皇岛市新博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货款11120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欠款及利息损失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二被告承担。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5日立案,并将于2025年12月11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因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25年11月3日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111206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10、原告秦皇岛力博金属加工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被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货款1602467.9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逾期付款损失以人民币1602467.90元为基数,自2025年8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31日立案,并于2025年12月1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因原告申请诉讼保全,法院于2025年10月21日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602467.9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金额合计0.55万元。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对诉讼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执行通知书;
2、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判决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