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 日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5 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 11 号复旦科技园 23 层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7 人,代表股份 61,239,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23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3,284,3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1.26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17,95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96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355,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35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6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37,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0%;
反对 1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弃权 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074%;反对 1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297%;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9%。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29,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2%;
反对 10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3%;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121%;反对 10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21%;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1,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8%;反对1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9%;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624%;反对 1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058%;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1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31,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38%;
反对 1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弃权 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313%;反对 1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297%;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9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36,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1%;
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6%;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667%;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015%;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1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37,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6%;
反对 1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200%;反对 1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29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37,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38%;
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6%;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015%;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7 发行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40,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4%;反对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674%;反对 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512%;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5%。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34,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4%;
反对 1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8%;弃权 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194%;反对 1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022%;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5%。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136,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3%;
反对 1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5%;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260%;反对 1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734%;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6%。
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