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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控: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5

*ST安控: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ST 安控      公告编号:2023-004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

  继续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宜宾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公司股票交
易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 年 12 月 21 日,宜宾
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川 15 破 8 号之二】,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4.13 条第一款的
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2023 年 1 月 5 日,深交所
审核同意公司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因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2020 年审计报告》包含“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表述,触及《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截至 20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被继续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2 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2-057)。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此次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但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保持不变。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安控”,证券代码仍为30037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无需停牌。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因公司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2020 年审计报告》包含“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表述,触及《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截至 20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2、2022 年 10 月 24 日,宜宾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川 15 破
申 19 号】,裁定受理沧州华云运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日,宜宾中院作出(2022)川 15 破 8 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安控科技管理人。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2年10月25日起被交易所叠加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二、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21 日,宜宾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川 15 破 8 号
之二】,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根据《上市规则》
第 10.4.13 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
条件,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
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5)。

  2023 年 1 月 5 日,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并取消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保持不变。

    三、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
利润均为负值,且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2020 年审计报告》包含“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表述,触及《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六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1 年 4 月 26 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截至 20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事项仍然存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依据《上市规则》第 10.3.6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
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及《上市规则》第 9.9 条“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本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和独立董事出具的专项意见等文件。”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需等待公司 2022 年度审计结果表明相应情形是否已消除,才能向深交所提交撤销申请。因此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安控”,证券代码仍为30037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无需停牌。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8),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涉及事项主要为公司 2019 年年报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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