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6-002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巴嘎旗 PPP 项目提前终止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8 年 6 月,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阿巴嘎旗艾米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艾米乐生态”)与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阿巴嘎住建局”)签署《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周边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合同》(简称“《阿巴嘎 PPP 项目合同》”),合同约定艾米乐生态承担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工作,合作期 10年。2021 年 4 月项目完成建设,进入运营期。
为把握中央及内蒙古自治区化债政策的窗口期,尽快回收货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新业务发展,经各方协商,签署《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周边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终止协议》提前终止本 PPP 项目,并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本终止协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债务重组方名称: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企业类型:公益类事业单位
(三)办公地址: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汉乌拉路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的债务重组人为本项目业主,债务重组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债务重组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债务重组方案
本次债务重组确认涉及的项目费用总额为 9,556.94 万元,阿巴嘎住建局已
累计支付 2,485.75 万元,尚未支付项目费用 7,071.19 万元。
根据终止协议约定,阿巴嘎住建局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2,516
万元、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1,425 万元、2027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1,425 万
元、2028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1,424.76 万元,共计支付 6,790.76 万元后,公司
对剩余债务予以豁免。若在上述时间点逾期未支付,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息,直至付清为止。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阿巴嘎旗艾米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原协议,现就合作终止后的权利义务、资产处置、费用结算等事宜,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原协议终止时间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阿巴嘎 PPP 项目合同》及双方此前就该项目签订的补充协议、附件等全部法律文件(统称“原合作文件”)正式终止,双方在原合作文件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履行;
2、自移交之日起,由甲方全面承接该 PPP 项目的运营养护工作,乙方退出,不再就 PPP 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二)项目移交
1、移交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 2,516 万元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
移交;
2、移交内容:包括 PPP 项目识别、招采、实施阶段的全部档案资料,项目现场的生物资产及附属工程;
3、移交标准: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按现场实际情况移交。乙方在移交前需完成项目资产权属清晰性确认,确保资产无抵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并向甲方出具资产权属无争议的书面承诺。移交时,甲乙双方或甲方指定部门与乙方共同签署移交明细。移交完成后 1 个月内,甲方应完成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将资产正式纳入政府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乙方需配合提供变更登记所需资料。
(三)费用结算与支付
1、应付费用总额:根据《阿巴嘎 PPP 项目合同》“附件四 绩效考核和服务
费”条款约定,项目应付费用总额为 9,556.94 万元。
2、已支付金额:甲方已累计支付 2,485.75 万元。
3、确定待支付金额:
为充分享受本次国家化债政策的支持,乙方同意,甲方于以下时间点支付项目结算款:
(1)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2,516 万元;
(2)2026 年 6 月 30 日前向乙方支付:1,425 万元;
(3)2027 年 6 月 30 日前向乙方支付:1,425 万元;
(4)2028 年 6 月 30 日前向乙方支付:1,424.76 万元;
甲方按上述约定共支付 6,790.76 万元后,剩余欠款予以豁免。
4、政府资本退出方式
各方同意,为实现政府出资权益的退出及简化付款流程,采取如下操作: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项目结算款后,以清算的形式将阿巴嘎旗宝格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款退回至阿巴嘎旗宝格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乙方在办理企业清算、注销后续工商法定手续时,阿巴嘎旗宝格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应无条件配合办理。
(四)债权债务处理
甲乙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生效日,本 PPP 项目项下的债权债务按以下方式划分:
1、乙方在本 PPP 项目项下的债务由乙方完全负责,并签订承诺函,与甲方无关。项目公司清算前必须清账,因乙方未清偿债务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责,由乙方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2、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债权债务清理承诺函》,承诺已结清全部项目相关债务,若存在未披露债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项目退库手续
甲方作为项目实施推进主体,甲方负责办理退库手续,乙方负责配合提供所需文件。
(六)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结算款,逾期未付部分,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息,直至付清为止。
(七)生效条件与后续协助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经甲乙双方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 PPP 项目终止及债务重组旨在把握本轮国家和地方政府化债政策窗口期,加快项目资金回流。虽然公司豁免部分债务,但通过确定性的支付安排,可加速资金周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防范经营风险。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该笔债权账面净值 6,812.48 万元,本次重组后可回收金额 6,790.76万元,以上事项预计影响公司本期税前利润约-21.72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周边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