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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06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6-026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3 月 5 日,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7 月 11 日,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
轮”)召开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杭汽轮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杭汽轮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公告。

  杭汽轮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杭汽轮的持续发展及是否
存在损害杭汽轮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杭汽轮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2021 年 8 月 12 日,杭汽轮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杭州市国资
委批复的公告》。杭汽轮收到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杭国资考[2021]45 号),杭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杭汽轮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杭汽轮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7 月 21 日通过经营场所张贴《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公示》,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明确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情形,以及公示期内反馈问题的方式和途径。截至公示期满,杭汽轮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杭汽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披露《公司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1 年 8 月 23 日,杭汽轮披露《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汽轮机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2021 年 8 月 27 日,杭汽轮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杭汽轮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8 月 30 日,杭汽轮召开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一次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1 日为
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1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825 元港币/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10 月 22 日,杭汽轮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首次登
记人数为 455 人,登记数量为 18,060,000 股。

  7、2021 年 12 月 16 日,杭汽轮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8.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825 元港币/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 年 1 月 14 日,杭汽轮完成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预留授
予登记人数为 37 人,登记数量为 1,380,000 股。

  9、2022 年 12 月 21 日,杭汽轮召开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和八届十九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 9 人因退休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1,180 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已实施完毕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
《激励计划》的规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6764 元人民币/股(港币价
格为 6.825 元港币/股)调整为 4.06 元人民币/股。2023 年 3 月 27 日,杭汽轮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 10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激励股票 531,180 股,并发布公告《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23 年 10 月 30 日,杭汽轮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 14 人因退休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22,448股进行回购注销。2 人因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根据《激励计划》,同意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2,355 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已实施完毕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杭汽轮九届三次董事会和九届三次监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51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9,254,045 股。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1、2024 年 1 月 16 日,杭汽轮九届四次董事会和九届四次监事会同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700,128
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2、2024 年 10 月 28 日,杭汽轮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和九届八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中 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2,712 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已实施完毕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杭汽轮九届九次董事会和九届八次监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40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8,936,928 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3、2025 年 1 月 17 日,杭汽轮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和九届十次监事会同时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5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89,832 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4、2025 年 10 月 14 日,杭汽轮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和九届十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25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8,868,288 股。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5、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涉及
的换股已完成,新增股份已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上市流通。2026 年 3 月 5 日,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等议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完成改选。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承继自原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3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689,52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杭汽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等个人原因而离职,且未造成本计划第十三章第二条第(四)款所述的负面影响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回购数量、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股本总额或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数量和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价 格 调 整 情 况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2026-025)。

  本次对 1 名离职激励对象的 10,608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回购价款合计
24,928.8 元。

  3、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 24,928.8 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516,604,765 股变更为1,516,594,157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