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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应光捷先生、陈文武先生、罗达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顾国强先生、江峰先生、郭元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拟组建的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
先生、郭元鑫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江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独立董事均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成员的选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选举。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附件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应光捷,男,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立马
车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台州市乐达电动车配件有限公司监事,台州市庆兴电动车配件有限公司监事,河南东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州爱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中国自行车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台州市椒江区政协委员,台州市电动车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台州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光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光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尚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衡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凌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立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科技”)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应光捷先生及其配偶罗雪琴女士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立马科技 51%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董事罗华列先生、罗达益先生为应光捷先生之外甥。除此之外,应光捷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陈文武,男,中国国籍,1967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工商银行萍乡分行峡山口办事处会计出纳科科长、总会计,工商银行萍乡分行市场营销部副总经理、安源支行副行长、信贷与投资管理部总经理,萍乡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陈文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罗达益,男,中国国籍,1994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上海立马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助理,矽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项目助理,幂因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资助理;现任上海北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总监,公司董事。

  罗达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父母为罗华林先生和应小方女士,罗华林先生和应小方女士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立马科技 21%的股权,应小方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光捷先生的姐姐,罗达益先生为应光捷先生之外甥、为公司董事罗华列先生之表弟。除此之外,罗达益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顾国强,男,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上海璟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香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佰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海市浙江商会常务副秘书长,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顾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江峰,男,中国国籍,1987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历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项目经理、审计二部主任;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安徽分所副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郭元鑫,男,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企业合规官岗位能力证书。历任上海何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郭元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