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公司拟将经营范围中增加“一般项目:助动车制造;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自行车零配件销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其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公司章程》的主要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附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
三、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制定情况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公司修订、制定了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修订 是否需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修订 是
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是
10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修订 否
1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修订 否
1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修订 否
1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修订 否
15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6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7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9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20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2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修订 否
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4 《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5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修订 否
资金制度》
2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7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8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 制定 否
制度》
29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 制定 否
制度》
上表第1至9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或制定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附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公司经浙江省商务厅以浙商务资函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0]359 号批准,由浙江星星光电薄膜 公司经浙江省商务厅以浙商务资函
技术有限公司(一家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 [2010]359 号批准,由浙江星星光电薄膜
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依法设立,浙江星 技术有限公司(一家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
2 星光电薄膜技术有限公司原有各投资者 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依法设立,浙江星
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 星光电薄膜技术有限公司原有各投资者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 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
业执照号 91330000754906634T。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54906634T。
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辞
3 代表人。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4 新增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5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