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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9

飞力达: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3-031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

  一、股东大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5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召开二〇二二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14:00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9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合计175,003,403股,占公司总股本370,082,000股的47.287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合计140,883,625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38.068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有和代表公司股份合计34,119,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19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董秘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主持人为副董事长吴有毅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相关议案进行逐项审议,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0%;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9%;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董事会秘书童少波先生代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0%;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9%;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0%;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9%;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0%;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9%;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0%;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9%;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0%;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9%;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0%;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9%;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0%;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9%;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0%;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9%;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0%;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9%;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4,872,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0%;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0%;弃权0股(其中,因未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9%;反对1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9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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