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意向协议》”)仅为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意向,属于各方基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合作原则、方向签署的意向性约定,最终交易协议仍需由交易各方进行商谈并另行签订协议确定,能否达成最终交易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尚需进一步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调工作,目前尚不明确在尽调过程中是否会存在相关事项对交易推进构成实质性障碍,能否达成最终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尚需进一步审计,标的公司具体的财务数据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尚不明确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是否会对交易推进构成实质性障碍,能否达成最终交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交易对价拟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后,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最终交易协议及其实施尚待约定的前置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且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韵达”)《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现阶段掌握资料,经初步测算,本《意向协议》涉及的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本次签署《意向协议》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最近三年签署的意向/框架协议及进展详见本公告“八、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为进一步延伸公司在电子制造产业链的布局,整合公司在智能装备制造及自动化生产领域的技术资源,为公司带来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点,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光韵达”)与陈政、王周锋、深圳市亿联无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博远智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鹏飞(以下合称“交易对手方”)于近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联无限”、“标的公司”)100%的股份,最终收购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本次交易最终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亿联无限100%股份,以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各方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现阶段掌握资料,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签署《意向协议》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后续涉及具体协议的签订,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陈政,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30************036,非失信被执行人。
2、王周锋,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610************514,非失信被执行人。
3、深圳市亿联无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深圳市亿联无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JMNW2W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政
注册资本 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九路与泰然六路交汇处红
松大厦A区10A-06
4、深圳市博远智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深圳市博远智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TRM37P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苗小妮
注册资本 10.0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沙河西路3011号白沙物流公司
仓库之二308
5、王鹏飞,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0************815,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类似交易情况
近三年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四)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对手方中,自然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存续,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为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53992998U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陈政
成立日期 2012 年 9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4128.7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八栋 A
座 501
网络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网络安全产品 、宽带通讯设备、电子
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计算机及其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网络电子产
品、通信产品、网络安全产品 、宽带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生
产。
陈政直接持有 51.15%股份;王周锋直接持有 31.88%股份;深圳
股权结构 市亿联无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9.75%股份;深
圳市博远智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4.88%股份;
王鹏飞持有 2.34%股份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二)主要财务指标及主要资产:待审计与评估结果出具后予以披露。
(三)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标的公司理财的情况,标的公
司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 1:陈政
甲方 2:王周锋
甲方 3:深圳市亿联无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 4:深圳市博远智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 5:王鹏飞
乙方: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主要条款
1、 标的资产
1.1 经各方协商一致,乙方拟向甲方收购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具体如下:
股东 拟转让的目标公司股份数(股) 拟转让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
甲方 1 21,118,387 51.15
甲方 2 13,161,942 31.88
甲方 3 4,026,018 9.75
甲方 4 2,015,023 4.88
甲方 5 966,244 2.34
合计 41,287,614 100.0000
1.2 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乙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持有目标公司 100%股份,享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承担标的资产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2、 交易对价
2.1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对价不超过 6.5 亿元,以现金方式支付,最终交易对价将在目标
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以后,以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3、对价支付方式及安排
3.1 各方同意,其应分别依照适用的法律规定缴纳各自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应缴的税金。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乙方需要就甲方应当缴纳的税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相应代扣代
缴税费自本次交易对价中扣除。
3.2 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 1 支付人民币 4,000 万元
作为本次交易的诚意金,该诚意金在正式收购协议签署后转为乙方向甲方 1 支付的股份转让款,剩余股份转让款的支付进度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约定为准。
3.3 若本次交易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相关政府部门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国内外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交易未完成的情形)、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结果不满足乙方要求、乙方董事会及/或股东会未审议通过而终止的,甲方应于收到乙方返还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返还诚意金,并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孳息。
4、 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
4.1 甲方 1 和甲方 2 同意对目标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及 2027 年度(以下称“业绩承
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