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征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15 号),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征宇等 4 名交易对方购买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通宇”)49%的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9,600 万元。公司本次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52,630 股,发行价格为 9.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5,999,985.30 元 。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费 、 律 师 费 、 审 计 费 等 发 行 费 用
12,137,971.84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83,862,013.46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21,052,63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62,809,383.46 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L10002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华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
目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统称“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专 户 银 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44250100002300003389 185,699,986.03 0.00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51050152797800001210 0.00 0.00
合计 185,699,986.03 0.00
注 1:上述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均于 2022 年 6 月注销。
注 2:初始存放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差异 1,837,972.57 元,系律师费、
审计费、验资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实
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入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集资 差异金 差异原
投资总额① 金总额[注 1]② 额②-① 因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支付收购通宇 49%股权的现金对价 4,900.00 4,900.00 —
3D 打印(激光)生产线建设项目 4,200.00 4,202.30 2.30 [注 1]
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 1,500.00 1,047.09 -452.91 [注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终止及完结后 — 457.94 — [注 2]
结余资金)
合计 19,600.00 19,607.33 -450.61
注 1:上表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部分账户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注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47.09 万元,占“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规划资金的 69.81%,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5.34%,尚有节余募集资金 452.91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14 日、5 月 30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
附件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以满足上市公司未来业务持续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从而降低财务风险,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本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主要为并购交易中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3D 打印(激光)生产线建设项目由通宇航空的子公司成都通鑫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址位于成都市新都区航空产业基地,项目效益未及预期主要受外部及内部几个因素的影响。外部方面:实施初期由于公共卫生事件集中管控,导致人员无法正常开展生产,供应商配套不及时,使得运转效率大大降低,其次由于每年夏天项目实施地因缺电而拉闸限电,导致公司投入到打印设备中的粉末报废增加,平均一个夏季报废的材料达到 300-400 万元。内部方面:由于扩张较快,新员工多,未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技能培训,导致技术
水平较弱。同期客户研发的新品多且交货时间短,交给工厂试制生产时,出错率、不良品率大幅上升,导致了产品的生产周期变长、材料成本率上升的局面。加上 3D 打印进口设备价值高,设备配件费、维护费、搬运费、调试的成本都很高,因此形成了产值低、成本高、毛利低甚至有些产品出现负毛利的局面。综上,项目建成后效益未达预期。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202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征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15 号)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陈征宇等 4 名交易对方购买成都通宇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航空”)49%的股权。
2020 年 11 月 12 日,通宇航空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并收到了成都市双流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陈征宇、俞向明、张智勇、张翕将其所持的通宇航空共计 49%股权全部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通宇航空 100%股权,通宇航空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通宇航空主营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包括: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模具制造、3D 打印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
公司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通宇航空 49.00%股权,通宇航空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资产总额 84,032.88 78,409.07 70,242.04 65,111.55 41,701.08
负债总额 54,277.90 47,669.09 35,651.50 36,389.18 19,223.97
所有者权益 29,754.99 30,739.98 34,590.54 28,722.37 22,477.11
注:上表 2021-2022 年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3 年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2024 年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 9 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三)生产经营和效益贡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6,827.50 17,318.77 20,906.58 19,774.07 15,552.61
净利润 -1,721.79 549.44 5,879.12 6,245.26 5,903.28
扣除非经常性损 -729.06 334.56 5,912.18 6,225.98 5,878.53
益后的净利润
注:上表 2021-2022 年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2024 年数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盈利预测实现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交易的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1)业绩承诺
2020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