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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25 深市 金力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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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7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25-055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7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旭东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42人,代表股份96,177,297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22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33,051,7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5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5人,代表股份63,125,5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277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9人,代表股份95,787,2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14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32,811,7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0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4人,代表股份62,975,5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246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并实行差额选举,郝大庆先生、王子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审议《关于选举刘锐明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03,435票,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03,435票,占出席会议全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4047%。

  刘锐明先生未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审议《关于选举刘小龙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33,829票,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33,829票,占出席会议全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8541%。

  刘小龙先生未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审议《关于选举刘雅浪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06,909票,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306,909票,占出席会议全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4523%。

  刘雅浪先生未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审议《关于选举蔡兆云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080,084票,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80,084票,占出席会议全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2155%。

  蔡兆云先生未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审议《关于选举郝大庆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4,118,256票,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43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54,118,256票,占出席会议全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0.8963%。

  郝大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审议《关于选举王子炜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4,221,236票,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556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2,661,236票,占出席会议全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8.4956%。

  王子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 审议《关于选举孙策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39,205票,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5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439,205票,占出席会议全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6.7224%。

  孙策先生未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鉴于议案(一)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且通过,本议案的表决结果生效;郝大庆先生、王子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