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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并确定 2024 年 5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1.70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七)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并确定 2025 年 4 月 18 日为
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31.09 元/股。

    (一)调整事由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1,569,9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授予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31.09-0.20=30.89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31.09 元/股调整为 30.89 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及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
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