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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18 深市 安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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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利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收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1

安利股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收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3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收储事项预计将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损益产生积极正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收储事项的进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予以确认相关收益,其中,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的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本次土地、房产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若双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相关各项工作,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利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安利新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收到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署生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
合同》(肥土储收〔2021〕第 6 号)。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对位于肥西县金寨路与石门路交口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资产等进行收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 号)、《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 203 号)、《肥西县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肥政〔2013〕9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位于肥
西经开区金寨路与石门路交口的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资产等,将由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土地总面积为 69804.6 平方米(合 104.707 亩),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资产等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金额合计为 205,080,960.00 元(大写:贰亿零伍佰零捌万零玖佰陆拾元整),包括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少量闲置无法搬迁设备及有关附属设施等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其中,安利股份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金额为 173,176,640.00 元(大写:壹亿柒仟叁佰壹拾柒万陆仟陆佰肆拾元整),安利新材料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金额为31,904,320.00 元(大写:叁仟壹佰玖拾万零肆仟叁佰贰拾元整)。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2、已经履行或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公
司金寨路厂区土地处置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姚和平组织推进公司土地处置所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协商谈判土地处置方式、处置价格、确定处置方案、
签订有关合同等。该事项已提交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2018-021)。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1237608161092

  法定代表人:周兵

  开办资金:4000 万元

  住所:上派镇人民西路国土资源局大楼

  业务范围: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收购储备服务。制定土地收购储备供应计划收购储备的土地附着物拆迁土地收购储备项目选择与运作。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联关系。


  1、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肥西经开区金寨路与石门路交口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资产等。该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肥西国用(2015)第 9129 号、肥西国用(2009)第 1630 号、肥西国用(2009)第 1631 号,上述证书项下土地面积为
69804.6 平方米(合 104.707 亩),其中安利股份 59720.6 平方米(合 89.58 亩),安
利新材料 10084 平方米(合 15.126 亩)。土地类型为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为出让,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上述标的资产无权属及经济纠纷,无转让、抵押、出租、出售等其他权利主张,无被法院等有权机关依法查封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进行权利限制等情况。

  3、交易标的资产价值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述交易标的资产账面原值为 14348.29 万元,账面价值
为 1766.88 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乙方: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安利聚氨酯新材料有限公司

  2、标的物

  交易标的物位于肥西经开区金寨路与石门路交口,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该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肥西国用(2015)第 9129 号、肥西国用(2009)第 1630
号、肥西国用(2009)第 1631 号,上述证书项下土地面积为 69804.6 平方米(合 104.707
亩),其中安利股份 59720.6 平方米(合 89.58 亩),安利新材料 10084 平方米(合 15.126
亩)。

  该地块由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土地出让年限为 50 年,取得时间为 1998 年
9 月 10 日,剩余土地使用年限约 27 年。收购土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
40823.82 平方米,其中,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为 35374.16 平方米。

  3、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土地、房产、资产补偿费用及奖励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05,080,960.00 元(大写:贰亿零伍佰零捌万零玖佰陆拾元整)。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分二期向乙方支付补偿费用:


  第一期:人民币 50,000,000.00 元(大写:伍仟万元整),付款条件:启动搬迁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工作;

  第二期:人民币 155,080,96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伍佰零捌万零玖佰陆拾元整),付款条件:取得相关部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备案函。

  4、土地交付标准

  腾空交付土地。根据评审报告审定内容,乙方应将评估审定内容之外的收购土地范围内地上建(构)筑物的内部设施、设备自行拆除并搬离后,连同土地整体交付甲方。乙方负责在搬迁结束并取得相关部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备案函后 10 日内,向甲方交付合同标的。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影响

  1、本次收储事项涉及的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及其地上建(构)筑物、少量闲置无法搬迁设备及有关附属设施等,目前处于闲置状态;金寨路厂区原主要生产设备多年前早已全部搬迁至安利工业园,金寨路厂区早已无生产设备和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本次收储不会对安利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收储事项有利于支持肥西县对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同时有利于公司统筹整合资源,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3、本次收储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获得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金额合计为20508.096 万元,预计将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损益产生积极正面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本次收储事项的进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予以确认相关收益,其中,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的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本次交易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寨路厂区土地、房产收储及搬迁补偿奖励的支付为分期支付,且约定了支付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若双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相关各项工作,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或足额收到款项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土地收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肥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编号:肥土储收〔2021〕第 6 号)。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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