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25-011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舒泰神”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
结合的方式于 2025 年 03 月 12 日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03 月 23 日上午 09:00
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现场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志文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利先生、赵家俊先生、卢其顺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离任独立董事孙英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过认真审查,出具了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以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4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5)00015 号),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842,559.91 元,母公
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108,489,780.79 元,当年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为 0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3,035,364.51 元和 2024 年其他综合收益转未分配利润
-20,897,825.90 元,减去 2024 年实施利润分配 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18,775,750.32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570,950,397.47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符合分红条件,同时结合公司处于发展期、运营资金尤其是研发投入需求较大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如下:2025 年是公司重要研发项目进展的关键年,为满足公司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公司拟将 2024 年末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为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成长性相匹配,适应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公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世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白雪莲女士担任公司临床研究中心总经理、王静峰先生担任公司营销自营事业部总经理、张蕾女士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田磊先生担任公司生产中心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议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年度经营和绩效考核情况及年初制定的年度薪酬方案,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方案(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由于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职工监事郑宏先生按其所任岗位实行其他员工岗位工资制度,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规定领取,独立董事工作津贴已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此方案仅涉及以董事、监事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周志文先生、张荣秦先生、杨连春先生,监事张洪山先生、李涛女士):
单位:万元人民币
董事姓名 绩效薪酬 监事姓名 绩效薪酬
周志文 0 张洪山 0
张荣秦 37.5 李涛 0
杨连春 35
周志文、张荣秦、杨连春为利益相关方,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3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拟定如下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职工监事郑宏先生按其所任岗位实行其他员工岗位工资制度,独立董事工作津贴已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此方案仅涉及以董事、监事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周志文先生、张荣秦先生、杨连春先生、汪晓燕女士,监事张洪山先生、李涛女士):
周志文基本薪酬为 110 万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张荣秦基本薪酬为 112.5 万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为 37.5 万
人民币/年,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杨连春基本薪酬为 105 万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为 35 万人民
币/年,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汪晓燕基本薪酬为 21.03 万人民币/年,按年一次性发放。
张洪山基本薪酬为 70 万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李涛基本薪酬为 50 万人民币/年,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周志文、张荣秦、杨连春、汪晓燕为利益相关方,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4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制定如下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经考核后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随着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要求的持续提高,公司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结合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 10 万元(税后)调整至每人每年 15 万元(税后)。
赵利、赵家俊、卢其顺为利益相关方,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3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