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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8

聚光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审众环”)。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后,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65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0 人。

  (7)2022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3,165.0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1,343.80 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 57,267.54 万元。

  (8)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 万元,聚光科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0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

  (2)39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36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美鱼,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王明璀,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王明璀和项目合伙人吕洪仁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美鱼最近 3 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 0 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吕洪仁、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美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明璀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费用基本持平,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费收费系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十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对相应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均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保持了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后,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并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并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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