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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高盟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
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由董事长王子平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曹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曹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任职资格、选举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子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王子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选举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选举。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经董事会审议,决定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徐坚先生(独立董事)、李可女士、曹学先生三人组成,其中徐坚先生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李可女士(独立董事)、徐坚先生(独立董事)、熊海涛女士三人组成,李可女士任主任委员。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何平林先生(独立董事)、徐坚先生(独立董事)、王子平先生三人组成,何平林先生任主任委员。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何平林先生(独立董事)、李可女士(独立董事)、宁红涛先生三人组成,何平林先生任主任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选举上述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陈登雨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陈登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聘任陈登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聘任丛斌先生、史向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史向前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史向前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聘任史向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工业区 14 号

  联系电话:010-69343241

  传 真:010-69343241

  邮箱:zqb@co-mens.com

  联系人:史向前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陈兴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陈兴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聘任陈兴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娜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邓娜学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工业区 14 号

  联系电话:010-69343241

  传 真:010-69343241

  邮箱:zqb@co-mens.com

  联系人:邓娜学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曹学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75 年 5 月,中国国籍,博士,正高级经济师,
中共党员,绵阳市第七届、第八届人大代表,四川省优秀企业家,郑州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2008 年 6 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10 年 7 月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出站。1994 年 7 月毕业分配至四川东方绝缘材料厂(现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车间技术员、质检处质管员、销售分公司会计、销售分公司经理、华南区域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曹学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王子平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69 年 8 月,中国国籍,工程师。1994 年毕
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94 年-1999 年供职于城建天宁消防有限公司。1999 年参与创建北京高盟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前身),200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王子平先生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10,581 股,同时持有公司股东青
岛高盟投资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为青岛高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陈登雨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83 年 7 月,中国国籍,工程师。2005 年毕
业于南京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5 年至 2021 年
供职于上海金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营销部长;现任公司总经理。

    陈登雨先生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4,5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总经理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丛斌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65 年 7 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84 年参
加工作,1984 年至 1993 年在大连塑料彩印厂历任供销科计划员、销售部业务员、销售科副科长。1993 年至 2004 年在大连大富塑料彩印有限公司历任销售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4 年至 2008 年在大连创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8 年至 2010 年在大连吉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0 年起在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大客户部经理、销售总监,目前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丛斌先生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管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史向前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78 年 4 月,中国国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
计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5 年进入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至今,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史向前先生已于 2015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史向前先生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2,04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史向前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管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陈兴华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83 年 7 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中级会
计师。2005 年毕业于安徽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8 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
术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5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就职于广州毅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主管、财务部长;2018 年 10 月至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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