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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能恒信: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潜能恒信: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300191      证券简称:  潜能恒信      公告编号:2021-067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6:00 时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相结合等方式已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为 7 人,实际出席人数为 7 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锦明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选举周锦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月永(主任委员)、周锦明、张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杨树波(主任委员)、周锦明、张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然(主任委员)、周锦明、王月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周锦明(主任委员)、杨树波、贾承造、冯京海、陈永武。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继续聘任周锦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聘任张卉、于金星、侯伯楠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聘任布艳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聘任张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同意聘任吴丽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周锦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生,毕业于中国石油
大学地球物理勘探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5 年-1996 年先后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物探局研究院、新加坡东方石油技术公司工作,从事石油地震数据处理解释工作,期间曾被派遣至美国哈利伯顿公司(Halliburton)进行交流,积累了丰富的数据处理解释经验。1998 年创建北京恒信潜能地球物理技术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至 2004 年该公司注销。2003 年创建潜能有限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现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成立北京锦龙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法人、总经理。周锦明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133,240,000 股,占总股本的 41.64%。

    截至公告日,周锦明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周子龙先生为一致行动
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贾承造,男,194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3
年被评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对我国石油地质与盆地构造理论有重要贡献,多次获得国家级奖励。曾任中石油塔里木油田总地质师,中石油副总裁,中国石油学会理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贾承造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永武,男,1953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石油地质勘探和研究 30 多
年,多次获得部级奖励。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勘探局总地质师、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规划发展司副司长、中石油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副总经理、国土资
源部油气储量评审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永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冯京海,男,1959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从事石油工程技术和研究30余年,多次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青海油田钻井队技术员、工程师,冀东油田公司副总工程师、首席专家。现任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钻井事业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冯京海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王月永,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2010年至今任北京圣博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王月永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树波,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6年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海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中国海油集团工程建设
部总经理、中国海油气电集团副总经理兼气电集团LNG研发中心主任、中海油炼化与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炼化与销售部总经理兼中海壳牌董事、中海石油化学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杨树波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 国科罗拉多大学会计
学和计量经济学博士,2020爱思唯尔“中国高被引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杰出青年学者”,商学院硕博项目主任。财政部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张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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