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5 名,参加表决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曹惠民、王敏良、陈靖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迪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与会董事在认真审议黄益全总经理所作《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地总结了公司于 2024 年度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工作及所取得的经营业绩。
(二)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
在本次会议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惠民、王敏良、陈靖丰,离任独立董事王新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述职。董事会依据三位在任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为回报公司股东,综合考虑公司利润水平与未来发展需求,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984,845,71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的 529,690 股后的股本 984,316,0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4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7,247,169.0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①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②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未来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了 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八)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内控指引的情形。随着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还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并将得到有效的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的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
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 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5 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计划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本款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2)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津贴 6 万元/年(税前)。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年度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构成,年度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年度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员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华夏银行青浦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保函、贴现等)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