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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57 深市 新锦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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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44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按授予价格加上不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68.75 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25,488,257 元减少至
718,800,757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725,488,257 股变更为 718,800,757 股。股本变
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
本结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4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联系人:四利晓

  联系电话:010-56931156

  传真号码:010-56931156

  电子邮箱:zqb@newjcmgroup.cn

  邮政编码:100094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