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 年 9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 68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3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超过 180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6,893.21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7,281.44 万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684.46 万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3 家
2024 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193.46 万元
2024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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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 1 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 40%
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
自律监管措施 3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
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
项目组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本所执业 本公司提供 复核上市公司
师 公司审计 审计服务 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蕴 2005 年 2005 年 2001 年 2022 年 5 家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瑾 2019 年 2015 年 2019 年 2021 年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蒋红薇 2001 年 2002 年 1998 年 2022 年 4 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胡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瑾、拟定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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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共计 60 万元。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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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2 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2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