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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瑞普生物: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4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拟对 2022年实施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对应修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中相关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 OA 办公系统上向全员
发布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位予以公示。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204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409.40 万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

  (六)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11%,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本次 190 名激励对象第一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56.76 万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4.26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37%;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9.1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八)2023 年 8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74.26 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办理完成。

  (九)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专业报告。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内容

  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在不更改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增加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并相应修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3%。

  注:上述“2021 年净利润”指标以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得分            85≤A            75≤A<85            A<75

    标准系数              1                0.8                0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调整后: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3%。

  注:上述“2021 年净利润”指标以公司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023-2024 考核年度,公司层面的考核结果取决于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
(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 R=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完成值/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值),对应的公司解除限售系数如下:

  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 R        R≥100%        80%≤R<100%          R<8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1                80%                0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标准系数,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得分            85≤A            75≤A<85            A<75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1                0.8                0


    2022 考核年度,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率 100%,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当期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未达到
10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023-2024 考核年度,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实际达成率达到 80%及以上的
前提下,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当期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未达到 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除上述公司层面 2023-2024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调整外,《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调整原因

  公司 2022 年 4 月制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的参照点是公司过去五年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2018 年-2022 年复合增长率30.65%),以及对外部环境和业务发展的预期。虽然公司在当时设定考核指标时已经对未来行业的周期波动做了一定量的预估,但近年养殖行业周期性剧烈波动和动保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影响仍超出预期。

  今年上半年受供需关系不平衡的影响,国内猪肉、鸡肉价格低位运行,其中
生猪养殖连续 6 个月亏损,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全国能繁殖母猪存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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