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1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种集团”或“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中种集团。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除收购人以外的荃银高科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189,466,350 股,约占荃银高科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0.00%,要约收购价格为 11.85 元/股。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189,466,35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189,466,350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
份总数)。若荃银高科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中种集团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与贾桂兰、王玉林签署《表决
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协议》、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与贾桂兰、
王玉林签署《预受要约协议》,贾桂兰、王玉林将合计持有的74,352,520 股荃银高科股票不可撤销地用于预受要约。同时贾桂兰、王玉林不可撤销地承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放弃行使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直至(1)贾桂兰、王玉林如约履行协议的前提下,中种集团要约收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或(2)贾桂兰和王玉林重新成为中种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之日。
3、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
4、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最多合计持有荃银高科 383,760,376 股股份,约占荃银高科总股本的40.51%。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245,176,247.50 元,中种集团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将449,035,249.50 元(相当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6、由于要约收购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是否能达到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主要内容
(一) 收购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1 年 9 月 14 日
营业期限 1981 年 9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24,430.2118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姜业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0438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还金路金茂南繁科创中心 A 座 8 楼 001
号
一般经营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
子);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礼品花卉销售;机械设备销
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
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知识产权
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
经营范围 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品牌
管理(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
经营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林木种
子生产经营;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
加工;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
营)
通讯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还金路金茂南繁科创中心 A 座 8 楼 001
号
联系方式 ChinaSeed_communicate@syngentagroup.cn
(二)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 年 10 月 21 日,本次要约收购事项通过中种集团审批。
2、2025 年 11 月 18 日,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取得中国中化的批准。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已完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履行的内部审批。
(三) 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交易主要系中种集团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收购人没有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后续拟继续增持或处置荃银高科股份,收购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除收购人以外的荃银高科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11.85 189,466,350 20.00%
股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189,466,35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
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189,466,350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89,466,350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登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若荃银高科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项下的股份将与其自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之日起所附带的权利一同被转让。
2025 年 11 月 19 日,中种集团与贾桂兰、王玉林签署了《表决
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协议》,终止了现代农业与贾桂兰、王玉
林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及中
种集团、现代农业与贾桂兰、王玉林 2021 年 12 月 10 日签署的《表
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的权利义务承继确认函》,贾桂兰、王玉林应以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就中种集团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同时贾桂兰、王玉林不可撤销地承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放弃行使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直至(1)贾桂兰、王玉林如约履行协议的前提下,中种集团要约收购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或(2)贾桂兰和王玉林重新成为中种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之日。
2025 年 11 月 20 日,中种集团与贾桂兰、王玉林签署了《预受
要约协议》,约定以中种集团、贾桂兰、王玉林三方之间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为前提,贾桂兰、王玉林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贾桂兰、王玉林不可撤销地承诺,以所持的 65,521,411 股、8,831,109 股(合计 74,352,52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7.85%)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将该等股份临时托管于中登公司;未经中种集团书面同意,贾桂兰、王玉林不得主动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要约收购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止,贾桂兰、王玉林不得转让、质押、委托行使表决权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得实施或配合第三方实施任何影响本次要约收购实施的行为或安排。
(六) 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1、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11.85 元/股。
2、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
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入荃银高科股份的情况。
(2)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荃银高科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9.12 元/股。
经综合考虑,要约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11.85 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若荃银高科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七) 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 11.85 元/股、拟收购数量 189,466,350 股的前提,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2,245,176,247.50 元。
收购人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将449,035,249.50 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中种集团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提
供的借款,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中种集团及其关联方除外)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