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5-096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2:30 在长沙市芙蓉南路一段 188 号爱尔大厦北塔 8 楼闻道厅会议室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99 人,代表股份 5,397,198,99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76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325,396,67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1,363,178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294,033,492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969,994,45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9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92 人,代表股份 427,204,5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8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96 人,代表股份 428,068,52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63,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92 人,代表股份 427,204,5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1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8,901,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3%;反对 7,864,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7%;弃权433,5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770,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16%;反对 7,864,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8371%;弃权 433,57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9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3%。
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965,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73%;反对 102,387,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70%;弃权 846,9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834,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838%;反对 102,387,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9184%;弃权 846,9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1,90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9%。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3.00《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提案 3.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760,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35%;反对 102,7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7%;弃权 689,61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630,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360%;反对 102,74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0029%;弃权 689,61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2,31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1%。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836,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9%;反对 102,736,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5%;弃权 626,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705,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537%;反对 102,736,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0000%;弃权 626,4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37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3%。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3.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4,067,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92%;反对 102,528,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97%;弃权 603,03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936,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076%;反对 102,528,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9515%;弃权 603,03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37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9%。
提案 3.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564,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98%;反对 103,020,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8%;弃权 613,3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434,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902%;反对 103,020,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0665%;弃权 613,38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37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
提案 3.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096,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12%;反对 103,232,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7%;弃权 870,3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3,966,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809%;反对 103,232,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1158%;弃权 870,3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47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3%。
提案 3.0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570,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00%;反对 102,905,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66%;弃权 723,0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44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917%;反对 102,905,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4.0394%;弃权 723,0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37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9%。
提案 3.0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3,836,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49%;反对 102,70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30%;弃权 654,8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706,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539%;反对 102,707,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9932%;弃权 654,85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674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0%。
提案 3.0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94,032,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85%;反对 102,544,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00%;弃权 621,7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902,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