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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300015        证券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5-084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组成,其中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邦先生、李力先生、吴士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高国垒先生、刘端女士、田素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高国垒先生、刘端女士、田素华先生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刘端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候选人比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邦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湖南
 大学兼职 MBA 导师、本公司创始人,历任长沙爱尔眼科医院副董事长、长沙爱 尔眼科医院集团副董事长、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董事长。现任爱尔医疗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2025 年荣获“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建设者”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陈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443,791,891 股,通过爱尔医
 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2,561,538,637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2.95%,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力先生,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长沙爱
 尔眼科医院董事长兼总经理、长沙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爱尔眼 科医院集团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323,014,994 股,通过爱尔
 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640,784,95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0.34%。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吴士君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先后就职于中
 共上海市委研究室、东方国际集团、德恒证券、恒泰证券、上海银基,现任本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第十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 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业界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 MBA 实践导师,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董秘委副主任委员、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董秘委主任委 员,蝉联中上协“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 5A”,入选“新财富金牌董秘名人堂” “湖南省上市公司优秀董秘名人堂”,多次获评“天马奖”“金牛董秘奖”“最 佳投资者关系奖”“最佳新媒体运营奖”“最佳资本运作项目奖”等奖项。
    截至本公告日,吴士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268,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2%,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国垒先生,男,197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章
 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复旦大学 EMBA 职业 导师,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海市留学人员联合会)理事,上海市创新创业大赛 暨创新资金评委,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原副总裁及董事会 秘书,入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之“上市公司年度人物”。现兼任和元生物技 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国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刘端,女,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管理学博士。2006 年 6 月起,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讲师,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系副教授,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系副主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党支部书记、系副主任。兼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田素华,男,1969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经济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并担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田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