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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4 深市 亿纬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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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拟与沈阳市政府、沈阳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亿纬锂能储能与动力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8

亿纬锂能:关于拟与沈阳市政府、沈阳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亿纬锂能储能与动力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2-158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沈阳市政府、沈阳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亿纬锂能储能与
            动力电池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拟与沈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阳市政府”)、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沈阳经开区管委会”)就公司在沈阳经开区管委会范围内投资建设“亿纬锂能储能与动力电池项目”相关事宜签订《亿纬锂能储能与动力电池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项目规划产能40GWh,预计总投资100亿元,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投资5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0亿元),建设20GWh储能与动力电池智能制造工厂及配套设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次投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2日、2022年9月28日、2022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与紫金锂业、瑞福锂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关于拟向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关于拟收购瑞福锂业2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1)。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沈阳市政府

    (1)名称:沈阳市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沈阳市浑南区沈中大街206号

    (4)关联关系:沈阳市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沈阳经开区管委会

    (1)名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4)关联关系:沈阳经开区管委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沈阳市人民政府

    乙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丙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情况

    丙方拟在开发区投资建设“亿纬锂能储能与动力电池”项目,主要产品为储能与动力电池,规划产能40GWh。其中:一期建设20GWh储能与动力电池智能制造工厂及配套设施,项目拟用地范围为:东至细河九北街、南至开发大路、西至细河十一北街、北至沈西一东路。

    2、投资规模

    丙方项目主体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项目规划产能40GWh,预计总投资100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投资5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0亿元)。

    3、土地取得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计划总用地面积约1,290亩,其中一期用地约620亩(实际用地面积及位置根据项目规划协商确定)。

    4、三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甲、乙方应当为丙方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协调服务,确保丙方或其项目公司在申报的材料和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获得合法手续,使项目尽快落地实现达产。

    ②甲、乙方配合丙方开展项目备案、规划设计、环评、安评、能评等前期工作,并按程序及时开展用地报批及供地等工作。

    ③负责协调项目用地需要的基础设施配套。

    ④项目用地外的道路和其他配套设施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⑤当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政策等规定的奖励或补贴条件时,甲、乙方协助该项目争取国家、省、市、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2)丙方的权利及义务

    ①本协议生效后,丙方须2022年11月30日前在开发区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丙方及丙方的沈阳项目公司作为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承受主体。本协议和相关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丙方的合同权利及义务在取得甲、乙方书面同意后由丙方沈阳项目公司概括承受。丙方与丙方沈阳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承担连带责任。

    ②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进行项目规划建设。
    ③丙方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甲、乙方协助丙方依法获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及能耗指标,丙方依法办理相关环评报批手续,使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点,按照国家环保法律的要求,做好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各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更好抓住动力储能电池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产能规模,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推动公司在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的发展,提升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影响尚不确定,如本协议对公司本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和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投资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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