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5-026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 2025 年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及 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中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078,318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91,260,500 股变更
为 190,182,18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91,260,500 元变更为 190,182,182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91,260,5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90,182,182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91,260,500 股,全部为普通股。 190,182,182 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