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包括职
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真见、王增潮、吴江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海兵、刘忠海、闫信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海兵、刘忠海、闫信良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海兵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3 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真见: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 30 余年废旧
金属回收及再生铝行业的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浙江省永康市西炉金属配件厂、重庆市九龙坡区西炉金属加工厂厂长、重庆九龙金属回收有色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顺中物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浙中铝合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涛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市瀚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瀚华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董事、重庆照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顺博有
限副董事长;2013 年 5 月至今任顺博合金董事长;2010 年 1 月至今任重庆博鼎董事
长;2018 年 11 月至今任湖北顺博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 2025 年 5 月
担任湖北顺博老河口分公司负责人;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安徽顺博执行董事。现任顺博合金董事长、重庆博鼎董事长、湖北顺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顺博执行董事。
王真见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44,762,610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增潮为兄弟关系;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王启为兄弟关系;与王增潮、王启具有一致行动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 5%以上股东杜福昌为王真见姐夫;除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增潮: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 30 余年废旧
金属回收及再生铝行业的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浙江省永康市西炉金属配件厂、重庆浙中铝合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璧康执行董事、香港顺博执行董事。2003 年创
立顺博有限;2005 年 2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职于顺博有限采购部;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顺博有限执行董事;2008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顺博有限董事长兼总
经理;2013 年 5 月至今任顺博合金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两江顺
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重庆顺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重庆奥博执行董事、经理;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缙嘉嘉商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顺博合金副董事长兼总裁、两江顺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重庆奥博执行董事兼经理。
王增潮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50,212,681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真见为兄弟关系;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王启为兄弟关系;与王真见、王启具有一致行动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5%以上股东杜福昌为王增潮姐夫;除此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江华: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重庆德昌实业有限公司贸易部业务员、重庆环松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部东北办事处业务员和黑龙江省省区经理、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市场部部长、重庆凌翔实业有限公司营运部经理、重庆欧凯电器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经理、重庆垣润装饰材料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11 年 6 月起任顺博有限销售部部长;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
任顺博有限监事会主席、销售部部长;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顺博有限副总
经理;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顺博合金副总经理;2015 年 2 月起任顺博合金
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顺博合金董事、副总裁。
吴江华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5,6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海兵:男,1978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重庆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重庆理工大学审计系副教授;2013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副主任;2015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理工大学审计系教授;2018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担任重庆燃气
集团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起担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2019 年 6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年 7 月担任
重庆天箭惯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任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仁培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
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海兵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忠海: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五道口金融 EMBA,现任职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公司。获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曾任新华社记者、中国证券报社记者、深圳证券信息公司
西南办事处主任。2008 年 5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金科股份董事会秘书,期间还曾
兼任金科股份董事、副总裁,2019 年 3 月-2025 年 10 月任金科股份监事会主席。现
兼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城矿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新财富》金牌董秘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
刘忠海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闫信良: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法理
学硕士,具有法律从业资格。曾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现任贵州贵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闫信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