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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奥海科技: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财务以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134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雷柏科技、科瑞技术、大族激光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珊,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浩,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雷赛智能、金富科技、美芝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浩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任财务及内控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解、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胜任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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