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6-00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
永久补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33.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6.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募集资金累计
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 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 投资进度(%)
元) 元)
华盛昌仪器仪表巴
1 中生产基地建设项 19,659.00 6,000.00 5,947.32 99.12
目
2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 15,944.00 15,944.00 6,745.12 42.31
设项目
3 国内运营及营销网 5,568.00 611.88 611.88 100.00
络建设项目
4 华盛昌智能传感测 - 19,672.83 20,248.94 102.93
量仪研发生产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4,255.64 4,255.64 4,274.44 100.44
合计 45,426.64 46,484.35 37,827.70 /
注1:募投项目“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9,672.83万元,与实际投入金额20,248.94万元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2: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4,274.44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255.64万元,二者差额18.80万元为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注3: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尚未经会计师鉴证。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拟投资15,944万元,其中场地投入10,416万元,设备投资2,204万元,预备费379万元,研发费用2,945万元。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计划于2023年4月15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因写字楼售价较高且符合公司使用条件的写字楼数量较少,该项目一直未能购置合适的场地,进而导致该募投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实施。2022年6月2日和2022年6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议案》,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场地变更为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T501-01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行合作建设开发,并根据新实施方式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变更该项目的实施期限由2023年4月15日变更为2027年6月30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6,745.12万元,投资进度42.31%。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了“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在项目立项及延期时进行了审慎、充分的研究与论证,但由于市场和行业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南山区总部联建大厦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同时,外部市场环境发生显著变化,若继续大规模投入总部联建大厦建设,不仅难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还将占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及公司业务经营现状,公司拟终止“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三、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安排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中剩余的11,074.03万元、后续政府退还款、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具体以实际结转时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业务发展规划,基于公司现有的资源条件、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调整,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的审慎性和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资产使用效率,满足公
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业务发展规划,基于公司现有的资源条件、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的审慎分析与评估,终止“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是基于公司业务整体发展布局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盛昌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