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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铭达: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9

恒铭达: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6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于国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于国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截止本公告日,于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于国庆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于国庆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于国庆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责,于国庆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于国庆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胡友春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
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林振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之日,林振铭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林振铭先生承诺将在 60 天内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林振铭先生所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选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若林振铭先生经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则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林振铭先生担任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前述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振铭先生:男,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4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福建省福州税务财务咨询公司企业财务税务顾问;2000 年 1 月至 2002 年 7月任福
建福瑞(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发起人、董事;2002 年 8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永辉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2 年 2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兼内控服务平台联合创始人执行主任;2022 年 1 月至今任福建中翰鑫金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华南女子学院理事。

  林振铭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荆世平先生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振铭先生与本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振铭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林振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林振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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