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1-02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 2021 年 0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03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0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
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将由 174,408,600 元减少至 174,306,150 元。根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债权人凭有效 的债权证明文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伊戈尔证券部
2、联系人:劳金山
3、联系电话:0757-86256898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