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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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安永香港”)为公司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的专项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为独立的法律实体。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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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二、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安永香港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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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