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6-013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辞职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赛西威”)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邱耀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邱耀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邱耀文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邱耀文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耀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
(二)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罗中良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罗中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罗中良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罗中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罗中良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罗中良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
行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中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
邱耀文先生和罗中良先生在任职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股公司 5%以上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尹毅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在当选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选举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薇女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薇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尹毅强先生、李薇女士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邱耀文、罗中良先生);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5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尹毅强,男,汉族,研究生学历。2002 年 8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职于惠州市
惠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 年 4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职于惠州大亚湾开发区
两委办。2013 年 1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职于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
心。2020 年 7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职惠州大亚湾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支部书记。2025 年 12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职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候选人、副总经理。2026 年 2 月至今任职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毅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除上述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薇,女,中国香港永久居民,硕士。2003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北
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6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澳大利亚英杰律
师事务所(Wang &Associate Solicitors)法律顾问;2010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
任中国平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法律部资深律师;2019 年 2 月,任香港友邦保险公司副财富管理总监;2025 年起,任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