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5-002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17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 5 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向全体董事
发出。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董事颜俊文先生和独立董事倪宣明先生、杨忠智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外部客观环境、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分析,同意公司决定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徐建国先生、梁流芳先生、袁少岚女士、徐寅子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决定终止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白云伟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徐建国先生、梁流芳先生、袁少岚女士、徐寅子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