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及 2021 年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在《 证券 时报 》、 《 中国 证券 报》 和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0)。
由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中 22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授予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7,360 股,回购价格为 36.1125 元/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相关工作,向
152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808,000 股限制性股票,将使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同时,因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174,471,040.00 元,先增加至175,279,040.00 元,后减少至 175,071,680.00 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5 月 29 日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20 号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 A1403
联系人:陈献伟
邮政编码:518063
联系电话:0755-22676016
邮箱:ir@sinovatio.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