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集泰股份”)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81 号《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 32,715,375 股,发行价格为 9.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88.7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2,625,203.1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7,374,785.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29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零。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控制风险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计、监督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维护股东的权益。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2,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集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集泰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