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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03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26 年 1 月 6 日向各位
 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新一届独立董事候 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确定了本次换届选 举独立董事人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肖伟先生、魏志华先生、范薇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肖伟先生、魏志华先生、范薇薇女士 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肖伟先生、魏志华先生、范薇薇女士 均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 2026 年 1 月 17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肖伟、魏志华、范薇 薇)》《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肖伟、魏志华、范薇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 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确定了本次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人选。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提名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王书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在新一 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 卸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王书林女士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志雄先生、林志军先生、王书林女士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2月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四、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关联方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关联方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