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查表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证券代码:002815 独立财务顾问:无
序 事项 是否存在该事项 备
号 (是/否/不适用) 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未被注册
1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是
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未被
2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是
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是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是
的财务资助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7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是
子女
8 是否未包括独立董事 是
9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是
适当人选
10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是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是否最近 12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1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是
取市场禁入措施
12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是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3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是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15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是
序 事项 是否存在该事项 备
号 (是/否/不适用) 注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0%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16 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 是
总额的 1%
17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 是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18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是
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19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 是
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
20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 是
起是否未超过 10 年
21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是
责拟定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2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 是
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会导致
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 是
据和范围
(3)拟授出的权益数量,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
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权益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若分次 实
施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涉及的标的
股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百 是
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量
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百分比;
所有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及其计算过程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应披露其姓名 、职 务、各自可
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 是
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者按
适当分类)可获 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
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比例;单个激励对象通过
序 事项 是否存在该事项 备
号 (是/否/不适用) 注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
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
日或授权日的确定方式、可行权日、行权有 是
效期和行权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
售期和解除限售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及其确定方法。如采用《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方法
以外的其他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的,应当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 是
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
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相
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
明确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
分次授出或者行使权益的,应 当披露激励对象
每次获授或者行使权益的条件;对设立条件
所涉及的指标定义、计算标准等的说明;约
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
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 是
和高管,应当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
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
核指标的,应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
的,后期激励计划公司业绩指标如低于前期
激励计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
序;当中,应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 是
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
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 是
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
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 是
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
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是
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
序 事项 是否存在该事项 备
号 (是/否/不适用) 注
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 是
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激励对象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 是
或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承诺。上
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
准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
序、完成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3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是
指标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
24 的实际情况,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 是
提升
25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 不适用
选取的对照公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26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期、行权期合规性要求
27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 是
隔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28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是
29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 是
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50%
30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 不适用
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31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 不适用
行权期的届满日
32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不适用
33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 不适用
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 5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
34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 是
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
见
35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是
见书,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序 事项 是否存在该事项 备
号 (是/否/不适用) 注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 是
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 是
管理办法》的规定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 是
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 是
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