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李晓华先生、翟俊先生、汪星光先生、白云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李哲先生、潘思明先生、张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前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康文婷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哲先生、潘思明先生、张菁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李哲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前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 6 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 3 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五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
1、Paul Xiaoming Lee,男,1958 年生,美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1982 年加入中国昆明塑料研究所,从 1984 年至 1989 年任副所长,
1992 年 12 月毕业于美国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1992
年至 1995 年任美国 Inteplast Corporation 技术部经理,1996 年 4 月起至今,历任
红塔塑胶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德新纸业董事长、总经理,成
都红塑董事长等职务。2006 年起加入创新彩印任董事长。1996 年 5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玉溪昆莎斯塑料色母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4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瑞
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Paul Xiaoming Lee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8,443,138 股,为公司控
股股东,与本次提名董事李晓华先生、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Sherry Lee 女士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成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为李晓明家族控制的企业。除上述关联关系外,Paul Xiaoming Lee 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Paul Xiaoming Lee先生于2025年6月17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自律管理决定 1 次。除上述纪律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长期引领公司战略发
展,贡献卓著,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此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事项,其已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提名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鉴于上述原因,为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连贯性与可持续发展,现提名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2、李晓华,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2月毕业于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1993至1996
年,任职于美国 World-Pak Corporation;1996 年 4 月起至今,历任红塔塑胶副总
经理、副董事长,德新纸业副董事长,成都红塑总经理、副董事长等职务;2006
年起加入创新彩印任总经理、副董事长。1996 年 5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玉溪昆
莎斯塑料色母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瑞暨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0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苏州捷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11月至2023年 5月任江苏捷胜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常熟市巨兴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 年 4
月至今任珠海辰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 年 5 月至今任常熟辰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 年 11 月至今任珠海市翰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晓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749,879 股。与本次提名董事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Sherry Lee 女士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李晓明家族成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为李晓明家族控制的企业。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李晓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晓华先生于2025年6月17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自律管理决定 1 次。除上述纪律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晓华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重要成员,长期在公司经营管理中承担重要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关键成员之一。此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事项,其已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提名李晓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基于此,为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与经营战略的连续性,现提名李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3、翟俊,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0 年 6 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车辆工程专业。2000 年 4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职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职于法雷奥汽车空调湖北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2009 年 3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职于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09 年 7
月至今,担任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翟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翟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汪星光,男,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2
年至 2008 年在 NEC 东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科长,2010 年至 2012 年任南
通天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2 年至 2017 年,任江苏安瑞达新材料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25 年 5 月,历任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技术研发部总监,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玉溪恩捷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汪星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汪星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白云飞,男,1984 年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注册会计师,
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1 月先后任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
法律合规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资产保全部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部门
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12 月先后任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董事。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