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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13

山东赫达: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年 12月 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1年 10月 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 10 月 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1 年 11月 2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年 11月 26日。

    6、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获授的 3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 年5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
激励条件,对其获授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 年8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2 年 11月 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获授的 0.5 万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9、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获授的 0.7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 4 月 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
合激励条件,对其获授的 10.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1、2023年 8月 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获授的 4.2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2、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获授的 17.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不达标

    根据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定比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 241,402,836.76 元,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 351,366,423.37 元,净利润增长率为 45.55%,低于 70%的考核要求,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29 名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 17.70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在积极与各方沟通的基础之上,综合考虑股权激励方案的总体节奏规划与时间点等问题,公司继续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审慎探讨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对 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 23.60 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说明

    由于目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与公司 2021 年制定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继续推进和实施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调动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继续研究推出其他有效的激励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1)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不达标

    根据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定比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 241,402,836.76 元,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 351,366,423.37 元,净利润增长率为 45.55%,低于 70%的考核要求,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29 名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 17.70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在积极与各方沟通的基础之上,综合考虑股权激励方案的总体节奏规划与时间点等问题,公司继续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审慎探讨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对 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 23.60 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回购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股票包含 29 名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结果不达标、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7,000 股,
 以及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 2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6,000 股,共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 413,000 股,占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比例为 34.5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07%。

    3、回购价格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故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由 22.34 元/股调整为 21.94 元/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不达标予以回购注销的 17.70 万股部分,回购价格为 21.94 元/股加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予以 回购注销的 23.6万股部分,回购价格为 21.94元/股。

    4、资金来源

    回购总金额为 9,061,220 元(未含利息),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
 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42,287,040 股减少至
 341,699,04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注销数量      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531,439.00      2.20      588,000 注      6,943,439.00      2.03

 其中:高管锁定股          6,943,439.00      2.03                    6,943,439.00      2.03

    首发后限售股              0.00          0.00                        0.0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58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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