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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关于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4

凯龙股份:关于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职工代表213人,实到职工代表210人,符合法定召开人数。会议选举邵美荣女士、袁瑞杰先生、欧阳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邵美荣女士、袁瑞杰先生、欧阳茴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邵美荣,女,汉族,1979 年出生,湖北钟祥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
度,高级经济师,2000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荆门市天华包装有限公司出纳兼劳资员,公司人力资源政治工作处社保管理员、人力资源管理科长、组织科长。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政治工作处副处长、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邵美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邵美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袁瑞杰,男,汉族,1990 年出生,湖北荆门人,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
林业大学车辆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12-2014 年在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任车身设计师,2014 年 8 月在公司总部办公室工作,历任行政秘书、行政事务主办、行政管理科长、总部办公室副主任(牵头),现任公司总部办公室(两化融合推进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袁瑞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袁瑞杰先
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欧阳茴,女,汉族,1986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
师,2009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财务处销售会计、成本会计、财务核算科科长,现任公司财务中心财务核算处副处长、支部书记。

    截至目前,欧阳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欧阳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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